简介
喜欢短篇小说的你,有没有读过这本《女儿嫌我丢人十年,同学会上校长念了我的名字》?作者“写作的布鲁斯”以独特的文笔塑造了一个鲜活的雨萱明远形象。本书情节紧凑、人物形象鲜明,深受读者们的喜爱。目前这本小说已经完结,赶快开始你的阅读之旅吧!
女儿嫌我丢人十年,同学会上校长念了我的名字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妈,你别来,丢人。”
这句话,女儿说了十年。
从她上初中开始,到她结婚、工作、生孩子。
每一次有人的场合,她都会提前给我打电话,说的都是同一个意思。
别来。
今天又来了。
“妈,下周六我们高中毕业十年聚会,在母校办。你——”
她顿了一下。
“你那天别去学校门口摆摊了,行吗?”
我握着手机,看着面前的煎饼摊。
“好。”
挂了电话。
我从围裙口袋里掏出另一部手机。
上面有一条未读消息。
发信人是一中的刘校长。
“周女士,同学会当天,我们想正式公布‘周明远教育基金’的捐赠人身份。您方便出席吗?”
我看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
然后回了三个字。
“我去。”
1.
一中门口这条街,我卖了十年煎饼果子。
从雨萱上初一开始,一直到现在。
最开始摆摊的时候,是明远刚走的第二年。
出车祸。
那年雨萱十一岁。
明远走的时候,留下两样东西。一样是他跟老李合伙办的电子厂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另一样是一句话。
“桂芳,把萱萱带大。”
我把股份的事交给老李打理。
老李是明远的发小,从建厂第一天就在。
他说:“嫂子你放心,厂子有我。分红每年给你打过来。”
我说好。
然后我推着煎饼车,去了一中门口。
为什么卖煎饼?
因为一中是雨萱要上的学校。
门口摆个摊,她上学我能看见她进校门,放学我能看见她出来。
五块钱一个煎饼果子,加蛋加一块。
一天能卖一百多个。
钱不多,但够用。
真正的钱,在老李那里。
第一年,老李打了四十万分红。
我没动。
第二年,六十万。
还是没动。
第三年,一百二十万。
我打电话给老李:“厂子发展得这么好?”
老李说:“哥当年眼光准,电子元器件赶上了好时候。嫂子,你要不要回来看看?”
我说不用。
“你帮我办一件事。”
“什么事?”
“以明远的名字,设一个教育基金。捐给一中。”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嫂子,多少?”
“先捐一百万。以后每年看情况。”
“行。”
就这样,“周明远教育基金”成立了。
没人知道背后是我。
老李帮我对接学校,用的是基金会的名义。
学校只知道有个叫“周明远”的人在捐钱,不知道周明远已经去世了,更不知道他的妻子就是校门口卖煎饼的。
我不需要任何人知道。
我只需要每天早上六点出摊,看着雨萱背着书包从我面前走过。
她走得很快。
从来不看我。
从来不停。
初一的时候,她还会偶尔在我摊上拿一个煎饼。
初二开始,她就不来了。
有一天我问她为什么。
她说:“妈,你能不能别在学校门口卖了?”
“为什么?”
她低着头,半天才说出来。
“同学看见了。”
“看见怎么了?”
“他们说……卖煎饼的是我妈。”
我看着她。
她没有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