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花了三十万买的我。
我得值回这个价。
最让我难受的不是累。
是赵磊每次跟我吵架,都会说同一句话。
“你爸妈收了三十万。三十万!你对得起这三十万吗?”
三十万。
三十万。
三十万。
这三个字像一刺,扎在我身上,怎么拔都拔不掉。
我给超市了三年活,没拿过一分钱工资。
三年。
按最低工资算,他们欠我至少十万块。
但没人觉得欠我。
因为那三十万,是我的原罪。
结婚第二年,弟弟打来电话。
“姐,能不能借我两万?”
我说:“我没钱。”
“你在超市上班不是有工资吗?”
“没有工资。”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那你跟你老公借一下呗,就两万,我下个月还。”
我知道他不会还。
从小到大,他从来没还过。
我说:“我借不到。”
弟弟挂了电话。
十分钟后,我妈的电话来了。
“程安笙!你弟弟找你借两万块你都不借?”
“妈,我真的没——”
“你嫁到赵家,吃赵家的喝赵家的,连两万块都拿不出来?”
“我没有工资。”
“那你就跟赵磊要啊!你是他老婆!”
“妈——”
“你弟弟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跟你没完!”
她挂了。
那天晚上我跟赵磊开了口。
“能不能借我两万块?我弟——”
“你弟?”
赵磊看着我。
“你弟缺钱,找你爸妈啊。你爸妈手里不是有三十万吗?”
“那三十万给他买房了……”
“买房了?”赵磊笑了,“三十万给他买了房,他还来找你借钱?你们家是无底洞吧?”
他把遥控器往桌上一扔。
“告诉你弟,别来找我们。我花三十万是娶媳妇的,不是养他们全家的。”
我夹在中间。
两头不是人。
弟弟那边,我是“有钱不帮的坏姐姐”。
赵磊这边,我是“娘家人老来打秋风的拖油瓶”。
而我自己呢?
我什么都不是。
我只是一个标价三十万的商品。
卖了之后,谁都不把我当人。
3.
结婚第三年,我有了一个意外发现。
那天我在家翻柜子,想找自己的身份证办个银行卡。
我在赵磊的抽屉里翻到了一个旧存折。
不是他的。
是我的。
更准确地说,是我妈多年前以我的名义开的。
我打开看了一眼。
开户期是我八岁那年。
里面陆陆续续存过很多笔钱。
一百、两百、五百。
都不大。
但我认出来了——那是我的压岁钱。
从八岁到十八岁,十年的压岁钱,全在这个存折里。
最后一笔取款记录:一次性取出,82,600元。
取款期——弟弟高考那年。
八万两千六。
我十年的压岁钱。
一分不剩。
我从来不知道有这个存折。
我从来不知道我妈拿我的名义开过户。
我更不知道,我十年的压岁钱——我以为本没存起来的压岁钱——被我妈存了十年,然后一次性全给了弟弟。
我坐在地上,捧着那个存折。
八万两千六。
加上三十万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