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周毅给我发了一条消息:“今晚有饭局,别等我吃饭了。”
我回了一个“好”。
然后继续翻林晓彤的微博。
她的第一条微博是两年前发的。
“新的开始。”配了一张房子的照片。
客厅很大,落地窗,窗外是湖景。
翠湖雅苑。
两年了。
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买了两年了。
贷款只扣了我五个月。
前面一年多的月供,是谁在还?
还是说,前面一年多,还的是周毅自己的卡,后来才绑到我的卡上?
为什么要换到我的卡上?
因为他缺钱了?
因为他的钱不够养两头了?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一件事。
两年前,我们结婚第三年。
那一年,周毅跟我说,他升了主管,应酬变多了。
那一年,他开始频繁出差。
那一年,我怀孕了。
那一年,他给另一个女人买了一套房。
我低头看着手机里那张客厅的照片。
落地窗、湖景、白色的沙发、一盆绿萝。
我跟周毅租的房子,在城中村。四十平,没有客厅,卧室里放了一张大床和一张婴儿床之后,走路都要侧着身。
200万的房子。
和一个月租金1500的城中村出租屋。
这就是区别。
4.
第三天,我没有请假。
中午吃饭的时候,在公司打了一个电话,打给一个律师朋友的朋友。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丈夫在婚内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第三方名下,妻子有权主张吗?”
律师说了很多。
核心意思是——
如果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这笔钱是可以追回的。房产本身可能追不回来,因为登记在别人名下。但钱可以。
“你需要什么证据?”
“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购房合同——如果能拿到的话。”
“还有呢?”
“出轨证据。如果走离婚的话,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会少分。”
我把律师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在了备忘录里。
“还有一个问题。他绑定我的银行卡做还款账户,这个需要我的授权吗?”
“需要。你确定你没有签过任何文件?”
我想了想。
去年八月,周毅让我签过一张纸。
“银行的,我公积金调整,需要你签个字。”
他把纸折着递给我,只露出签名的位置。
我签了。
我问都没问。
我签了。
“那可能是贷款的代扣授权书。”律师说。
我沉默了很久。
“下一步怎么做?”
“先收集证据。越全越好。不要打草惊蛇。”
“好。”
挂了电话,我看着窗外的天。
秋天了。
风把路边的银杏叶吹下来,一片一片,铺了满地。
我想起去年秋天。
去年秋天,我挺着八个月的肚子,在客厅里叠衣服。
周毅坐在沙发上玩手机。
我说:“孩子的衣服差不多该买了,冬天的棉服、帽子、袜子,加起来估计要五六百。”
他头也没抬:“网上买便宜点的,别去商场。”
我说好。
后来我在拼多多上挑了两天,买了一堆。总共花了280。
我还跟他说:“你看,我挑了半天,才花了两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