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总让我把所有客户资料整理成文档,交给林悦。
我照做了。
把能交的都交了。
该填的表格填了。该签的字签了。
林悦坐在我旁边,翘着二郎腿,一边看手机一边听我讲。
“元沐那边,方总比较注意细节,方案格式——”
“知道了知道了。”她头也没抬,“PPT嘛,谁不会做。”
我看着她。
“方总不看PPT。他看数据逻辑。”
“哦。”
她还是没抬头。
我不说了。
旁边的张薇低着头,假装在工作。
整个办公区安安静静的。
像我已经不存在了。
五年。
这间办公室里的每一个人,都吃过我带的下午茶,用过我争取来的年终奖金池,在我帮他们扛住客户投诉的时候说过“谢谢沈姐”。
现在没有一个人看我。
我站起来。
走到赵明远办公室门口。
“赵总。”
“嗯?”
“交接完了。”
“这么快?”他皱了皱眉,“你把方总的对接习惯、沟通禁忌什么的都告诉林悦了?”
“告诉了。”
“那行。”
他低头看文件,像在赶我走。
“赵总。”
“还有事?”
“五年前我进公司的时候,你跟我说了一句话。”
他抬头。
“你说——‘锐恒会是你最好的平台,不会亏待任何一个有能力的人。’”
办公室里很安静。
赵明远看着我。
他的表情没什么变化。
“沈念。”
“嗯。”
“人要往前看。别老翻旧账。”
我笑了。
“好。”
我转身走了。
往前看。
好。
我往前看。
5.
离职前最后一天。
我收到了一封邮件。
发件人是锐恒的HR,抄送赵明远。
标题:“关于离职手续及保密协议相关事宜”。
我打开看了一遍。
是一份竞业限制协议。
“乙方在离职后24个月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任职或自行创业。违者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五十万。
二十四个月。
我盯着屏幕。
劳动合同里没有这个条款。
这是新加的。
想让我在最后一天签。
我拿起手机,给律师打了个电话。
“李律师,锐恒发了份竞业协议让我签。我的劳动合同里没有竞业条款。”
“那就不用签。竞业限制必须在入职时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离职时单方面要求补签,你有权拒绝。”
“如果他们扣我工资呢?”
“违法。你保留好证据,可以劳动仲裁。”
“明白了。”
我挂了电话。
然后做了一件事。
打开手机录音。
走进赵明远的办公室。
“赵总,竞业协议的事——”
“签了吗?”他头也没抬。
“没有。”
他抬头了。
“为什么?”
“赵总,我的劳动合同里没有竞业条款。”
“现在补上嘛。”他皱眉,“你在锐恒五年,接触了核心客户资源,签个竞业协议不是很正常?”
“如果我不签呢?”
他靠到椅背上。
看了我几秒。
“沈念,我把话说清楚。”
他的语气冷了。
“你不签这个协议,你最后三个月的绩效奖金,我没法给你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