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你是做会计的?”
“嗯。”
“看得出来。”他抬起头,“这份材料比很多当事人准备的都详细。”
“我想离婚。”
“理解。”他把打印纸推回来,“但光想离不够。你需要做几件事。”
“第一,婚内共同财产要固定证据。你们的房子虽然是共同还贷,但如果他已经在作过户——”
“我查了,还没成功。过户需要我签字。他没有拿到我的签字。”
孙伟点了点头。
“那就是说他还在‘准备阶段’。这是好事。你知道了,他不知道你知道。”
“第二,他给婚外第三人的大额支出,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你可以主张返还。”
“多少能追回来?”
“要看具体金额和证据链。房产首付68万、常转账、奢侈品消费,如果都能举证——这些钱是用婚内收入甚至借债支付的,你有权主张。”
“第三——”他看着我,“最重要的一件事。你得确定他还不知道你在查。”
“不知道。”
“确定?”
“确定。这三周,我每天照样做饭、洗衣服、AA转账。该付的钱一分没少。”
孙伟靠在椅背上。
“周女士,说实话,你这个状态,比大多数当事人冷静得多。”
我没有回答他这句话。
冷静。
不是冷静。
是我花了三周,一笔一笔核对,一页一页打印,把五百一十万的去向整理清楚之后——
愤怒已经过了那个阶段。
现在是另一种东西。
我说不好那是什么。
但它比愤怒硬。
孙伟说还需要几样东西。
第一,刘建的征信报告原件或者银行流水原件。
第二,方琳名下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第三,如果有刘建和方琳关系的直接证据——照片、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越多越好。
“但是——”他强调了一下,“取证要合法。不能偷拍、不能破解手机密码。”
“他手机没密码。”
孙伟愣了一下。
“那你之前看到的催收短信和浏览记录——”
“他手机从不锁屏。电脑也没密码。”
“因为AA制嘛。”我说。
“各管各的,互相信任。他不需要防我。”
孙伟沉默了两秒。
“明白了。”
这之后的两周,我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在刘建洗澡的时候,把他手机里和方琳的聊天记录截了屏。
不多。因为他经常删。
但有几条没删净。
最刺眼的一条——
方琳发的消息:“老公,下个月想换辆车,GL 的贵不贵?”
刘建的回复:“我看看,你喜欢什么颜色?”
老公。
他在另一个女人的手机里,叫“老公”。
在我的手机里,他的备注是“刘建”。
连个昵称都没有。
因为我们“成年人的婚姻,不需要那些”。
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