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林薇薇的脸色从惊喜变成尴尬,最后定格在一种压抑的恼怒。她看了看李岩送来的专业蛋糕,又看了看被我戳烂的那个,突然笑了。
“苏晴,”她说,声音甜得发腻,“你去B市是因为李岩吧?我听说他下个月也要调去B市分公司。”
包厢再次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我。
我放下手中的水杯,玻璃杯底与桌面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不,”我说,“是因为那边给我的薪资是现在的两倍,职位是部门主管。至于李岩去哪里,和我无关。”
我站起身,拿起外套:“抱歉各位,我明天还要早起收拾行李,先走了。”
“苏晴!”林薇薇叫住我,声音有些尖锐,“我们认识十年了,你就这样说走就走?”
我转身看她。她站在那里,红色连衣裙像一团火焰,但眼神里有什么东西正在熄灭。我突然意识到,这十年里,她可能真的把我当成朋友——一种可以完全掌控、永远在她的光芒之下的朋友。
“薇薇,”我说,“十年了,我一直在你的生聚会上。今年,我想开始过自己的生。”
走出餐厅,夜风很凉。我沿着街道慢慢走,路过一家甜品店的橱窗。玻璃上倒映出的我,还是那张素颜,还是那副黑框眼镜,但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手机震动,是李岩的消息:“蛋糕送到了。你真的要去B市?”
我回复:“真的。”
“为什么?”
我想了想,打字:“因为我在S市当了十年配角,想去另一个城市试试当主角。”
发送成功后,我把手机调成静音,塞进口袋。街道尽头,城市的灯光连成一片星河。我第一次觉得,那些光不是别人的背景板,而是为我亮的。
到B市的第三个月,我租的房子终于收拾得像样了。
周末下午,我正在组装新买的书架,手机响了。屏幕上跳动的名字让我手指一顿——林薇薇。
我犹豫了三秒,按下接听。
“苏晴,”她的声音传来,有点陌生,“你最近怎么样?”
“还好。你呢?”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我也还好…就是,就是昨天整理东西,翻到我们高中的照片了。”她停顿了一下,“你还记得吗?高二那次文艺汇演,我们俩一起演话剧,你演公主,我演巫婆。”
我记得。那是唯一一次,我们的角色设定不是我衬托她。因为当时没人愿意演反派,林薇薇也不愿意,最后老师指定她演了巫婆。演出结束后,她三天没理我。
“记得。”我说。
“其实你当时演得挺好的,”林薇薇的声音很轻,“比我想象中好多了。”
我没说话,等着她的下文。
“苏晴,我…我下个月要订婚了。”她说。
“恭喜。”
“谢谢。”她又沉默了一会儿,“其实今天打电话,是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