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签字。”工作人员说,“周敏雅女士本人不能到场吗?”
“她忙,我代替。”
“不行,必须本人签字,或者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姐夫的脸垮了下来。
“那怎么办?”
他看向我,语气里带着责备,好像这是我的错。
“你跟你姐说,让她回来一趟。”我说。
“她哪有时间?你不能想想办法吗?”
我笑了。
“姐夫,我是遗嘱执行人,不是魔术师。法律规定本人签字,我变不出来。”
姐夫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说。
从小到大,我在这个家里,都是那个“好说话”的人。
让我什么我就什么,让我让步我就让步。
但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我是遗嘱执行人。
我说了算。
姐夫悻悻地走了。
第二天,姐姐给我打电话。
“周敏,你什么意思?故意为难我是不是?”
“哪里为难你了?”
“让我回来签字,你不知道我工作忙吗?”
“姐,这是法律规定,不是我规定的。”
“那你就不能通融一下?”
通融。
又是这个词。
“怎么通融?”我问,“伪造你的签名?那是犯法的。”
姐姐沉默了几秒。
“你变了。”她说,“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是吗?”我反问,“那以前我是什么样的?”
姐姐没回答。
她挂了电话。
我看着手机屏幕,心里平静得出奇。
是的,我变了。
或者说,我不想再当那个“好说话”的人了。
这10年,我“好说话”够了。
现在轮到我说话了。
4.
姐姐还是回来了。
请了一天假,坐高铁回来,当天签完字就走。
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我们一起等叫号。
姐姐坐在旁边,一直在刷手机,没跟我说话。
我也没说话。
空气里的沉默很重,但我不觉得尴尬。
叫到号了。
我们去窗口,工作人员开始核对材料。
“这是继承公证书……这是遗嘱……这是法定继承人签字……”
“请问,周淑芬女士还有其他遗产吗?”工作人员问。
“存款,47万。”姐姐抢着回答。
“存款不在我们这里办,需要去银行。”
“知道了。”姐姐点头,“房子先过户。”
手续办得很快。
半小时后,房产证换了名字。
姐姐拿着新房产证,终于露出了笑容。
“总算办完了。”
“存款还没取。”我提醒她。
“那个你先办着吧,反正你是执行人。”
“存款也需要你本人去银行,带着死亡证明、遗嘱、公证书、身份证。”
姐姐的笑容僵住了。
“还要我去?”
“法律规定的。”我说,“继承存款必须本人。”
姐姐的脸色很难看。
“你不能代办吗?”
“不能。”
“那我下次回来再办。”
她说完,拿着房产证就要走。
我叫住她:“姐。”
她回头。
“妈妈的信,你真的没看过吗?”
姐姐的表情闪过一丝不自然。
“说了没有,你怎么老问这个?”
“因为信的后面被撕掉了。”我说,“我想知道是谁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