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想给我”。
2016年,姐姐生孩子。
妈妈二话不说,坐火车去北京,伺候月子两个月。
姐夫的妈妈也在,但妈妈说:“我不放心,我得亲自照顾。”
2018年,我生孩子。
我给妈妈打电话,问她能不能来帮忙。
妈妈说:“你婆婆不是在吗?我就不去了,来回太折腾。”
我说:“妈,我婆婆身体不好,我想让你来。”
妈妈沉默了几秒,说:“那你让你姐帮你找个月嫂吧。”
最后,月嫂没找成。
我婆婆强撑着照顾了我一个月,累出了一场病。
而妈妈,自始至终没来过一天。
后来姐姐跟我说:“妈年纪大了,来回跑不动了,你别怪她。”
我没说话。
妈去北京伺候姐姐月子的时候,已经61岁了。
来我这儿只有两个小时车程,她63岁,“跑不动了”。
我不怪她。
我只是记住了。
2019年开始,妈妈身体不好,三天两头往医院跑。
姐姐在北京,工作忙,走不开。
于是,陪妈妈看病的事,落在了我头上。
每周至少两次,有时候一周三次四次。
挂号、排队、取药、做检查。
还要听她唠叨:“哎,你姐要是在就好了,她认识人。”
我请假,扣工资,升职机会一次次擦肩而过。
领导找我谈话:“小周,你的业务能力没问题,但你最近请假太多了。”
我说:“对不起,我妈生病了。”
领导叹了口气,没再说什么。
那年年底,公司有个主管岗位空出来。
论资历、论能力,我都是第一人选。
最后,给了另一个同事。
因为“她更稳定”。
我算了一笔账。
从2019年到2023年,我请假扣的工资,加上错过的升职加薪,保守估计,损失了15万。
姐姐呢?
她说“我出钱你出力”。
4年里,她给妈妈转过3次钱,一共2万块。
2万块,换我4年的时间、精力、职业发展。
这笔账,怎么算?
不算了。
反正在这个家里,我的付出从来不值钱。
还有一件事,我一直没跟任何人说过。
2020年,我给妈妈买了一件羊绒大衣。
花了3800,是我两个月的衣服预算。
妈妈收到的时候,摸了摸料子,说:“挺好的,暖和。”
过年的时候,我回家,发现那件大衣不见了。
我问妈妈:“我给您买的大衣呢?”
妈妈愣了一下:“哦,那件啊。你姐过年回来,看上了,我就给她了。”
“给她了?”
“你姐在北京,冷。你不是还有别的衣服穿吗?”
我站在那儿,半天没说出话来。
那天晚上,我躲在厕所里哭了很久。
不是因为一件衣服。
是因为我终于确认了一件事——
在妈妈眼里,我的东西、我的心意、我的一切,都可以随时让给姐姐。
因为姐姐“更需要”。
而我,“反正有别的”。
现在,妈妈死了。
房子给姐姐,存款给姐姐。
留给我的,是遗嘱执行人的身份。
也就是说——
我要帮姐姐办过户,帮姐姐取钱,帮姐姐处理一切麻烦。
然后呢?
然后什么都没有。
这就是妈妈给我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