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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她是赔钱货七大佬抢着认我当小说,都说她是赔钱货七大佬抢着认我当免费阅读

如果你喜欢阅读年代小说,那么一定不能错过都说她是赔钱货七大佬抢着认我当。这本小说由知名作家玲儿爱手工创作,以林招娣为主角,讲述了一段充满奇幻与冒险的故事。小说情节紧凑、人物形象鲜明,让读者们沉浸其中,难以自拔。目前,这本小说已经更新至第12章,103746字,快来一探究竟吧!主要讲述了:月光如水,又冷又薄,从悬崖洞的缝隙里漏进来,跟柄银白的刀似的,直往骨头缝里钻。林招娣缩在洞最里头,后背死死贴着冰凉的岩壁,怀里攥着那本泛黄的笔记,指节都捏得发白。她浑身打颤,不是吓的——额头的伤口还在…

都说她是赔钱货七大佬抢着认我当小说,都说她是赔钱货七大佬抢着认我当免费阅读

《都说她是赔钱货七大佬抢着认我当》精彩章节试读

月光如水,又冷又薄,从悬崖洞的缝隙里漏进来,跟柄银白的刀似的,直往骨头缝里钻。

林招娣缩在洞最里头,后背死死贴着冰凉的岩壁,怀里攥着那本泛黄的笔记,指节都捏得发白。她浑身打颤,不是吓的——额头的伤口还在渗血,黏糊糊的顺着眉骨滑下来,糊了左眼半片视线;右脚踝肿得跟发面馒头似的,青一块紫一块,稍微动一下,钻心的疼能让她倒抽冷气。

“的林德发……”她咬着牙,低声骂了句,声音细得跟蚊子叫似的。

洞外静得吓人,偶尔几声夜鸟叫,听得她心头发紧。她知道,林德发的人还在搜山。滚落山坡那会儿,她听得真真的,那些人的脚步声在坡顶打转,骂骂咧咧的,松明火把的光在树影里晃来晃去,跟鬼火似的。他们准以为她会往深山里跑,可她偏不,贴着崖壁爬了大半宿,躲进了这个被藤蔓遮得严严实实的小洞。

手心的怀表还带着点体温。黄铜表壳磨得发亮,指针死死钉在凌晨两点十七分,表盖上那朵梅花刻痕都快磨平了——这是娘留下的唯一念想,还有这本笔记。

她深吸一口气,使劲眨了眨眼,想把笔记上的字看清楚。可纸页都黄得发脆,卷着边,墨迹洇得乱七八糟,白天还能勉强认几个字,这会儿就着点月光,简直一团糊。眼前的东西开始打转,头也晕乎乎的,肚子饿得咕咕叫,跟有团火在烧似的——一整天没喝水没吃东西,还流了那么多血,她快撑不住了。

“不能晕……绝对不能晕……”她狠狠咬破舌尖,铁锈味在嘴里散开,尖锐的疼让她脑子清明了点。

可没过一会儿,月光又挪了位置,洞深处彻底黑了下来。林招娣心里一沉,摸索着把怀表举到眼前。这表壳是光滑的黄铜面,说不定……

她屏住呼吸,慢慢把表壳倾斜,对准岩缝透进来的那一缕月光。果然,一道微弱的亮斑折射出来,虽然只有指甲盖大小,可在这黑夜里,简直是救命的光。

“成了!”她心里一阵狂喜,手却还在抖,赶紧把笔记摊在膝盖上,让怀表紧紧贴着纸面,让那点光斑刚好卡着字迹,一点点挪动,逐行扫描。眼睛看得生疼,泪水一个劲往外涌,她只能使劲眨,把眼泪甩掉。

第一行是期:“己未年,六月廿三。”

这字她认得,是娘的笔迹,娟秀里带着点硬气。她记得这个子,是她出生的前一年。下面画着一串乱七八糟的圆圈和短线,看着跟瞎画的似的,可随着光斑移动,林招娣忽然发现了门道——那些圆圈大小不一样,最大的边上有个小缺口,次大的有两个,最小的有三个,这哪里是圆圈,分明是简化的“〇”字符!

再看那些短线,方向各不一样。林招娣心脏“咚咚”狂跳,脑子里忽然冒出个念头——小时候娘教过她一种“方向码”,说线的指向对应八卦方位,还特意指着村东的老槐树跟她说:“你看,巽位为木,说的就是它。”

她抬起手指,在虚空中跟着短线的方向比划。东南、西北、正东、西南……不对,这不是方位,是笔画!

“村东第三棵槐树……”七个字在她脑子里蹦出来,林招娣浑身一哆嗦,差点把怀表掉在地上。她接着往下看,下一行画着个歪歪扭扭的方框,里面一个月牙。

月牙……是戌时!娘以前说过,戌时是晚上七点到九点,月出的时候。

合起来就是——“7月15戌时,取村东第三棵槐树。”

7月15,中元节,鬼门关。还有三天。村东第三棵槐树,她记得,老路拐角那儿,三人合抱那么粗,树心早年被雷劈过,有个挺大的树洞,小时候她还往里面塞过玻璃弹珠呢。

可娘要她娶什么?笔记到这儿就断了,下一页被撕掉了,纸边撕得参差不齐,像是被人匆忙扯掉的。她把整本笔记翻了个遍,再也找不到半点关于这个期的记载。

娘在七年前的中元节,往那树洞里藏了东西,让她三天后去取。

林招娣靠在岩壁上,闭上眼,脑子里乱糟糟的。首先得把这个消息传出去,可传给谁呢?她不知道。但娘费这么大劲写密文,那东西肯定特别重要。其次,她能不能活到七月十五,还不一定呢。

“得把字记下来,藏到树洞里去。”她打定主意,开始摸身上有没有能写字的东西。衣服早就被荆棘扯得稀烂,口袋空空如也,别说纸笔,连块净的布都没有。

她低头看着自己沾着血的手指,心里冒出个念头——用血写。

她狠狠咬破指尖,血珠渗了出来,她赶紧往笔记空白处划了一下,可血很快就洇开了,红糊糊一片,本看不清。不行,纸太吸墨。

“布!”她眼睛一亮,低头扯住衣服内衬相对净的一角,用牙使劲撕。粗布又厚又韧,她咬得腮帮子发酸,才扯出一道口子,双手一使劲,“刺啦”一声,撕下一块巴掌大的布条。

可指尖的血已经凝固了,挤不出多少来。林招娣盯着自己的左手腕,那儿皮肤薄,血管看得清清楚楚。她咬咬牙,用牙齿咬住布条一端,右手在地上摸索,摸到一块边缘锋利的页岩。

“拼了!”她握紧页岩,对准手腕,深吸一口气,狠狠划了下去。

尖锐的疼让她眼前一黑,差点栽倒,可她没停手。鲜血很快涌了出来,滴在布条上。她不敢浪费,赶紧捏了把土撒在血珠上,用指尖轻轻碾成黏稠的血泥——这样写出来的字才不会洇开。

她用指尖蘸着血泥,一笔一划地写:“7月15戌时,取村东第三棵槐树。”

字迹歪歪扭扭的,可每个字都清清楚楚。写完最后一笔,她撕下另一块布,草草缠在手腕上,使劲勒紧,靠疼痛着血止住。

布条被她叠得方方正正,塞进怀里,紧贴着口。她撑着岩壁想站起来,可右脚刚一沾地,剧痛就跟电流似的窜遍全身,她闷哼一声,又跌坐回去,冷汗瞬间把后背的衣服浸湿了。

“该死的……”她低头看着脚踝,肿得更厉害了,皮肤亮堂堂的,青紫色里还透着点发黑,肯定是扭伤了,说不定还骨裂了。要是强行走,这条腿可能就废了。

可槐树离这儿还有三里地,必须在天亮前把布条藏进去。

林招娣深吸几口气,在洞角落里摸到一断枝,扯掉上面的小杈,做成一简易拐杖。她扶着岩壁,用左腿和拐杖支撑着,一点点往洞口挪。月光照在她脸上,惨白惨白的,没一点血色。

下山的路比她想象的难上十倍。她几乎是一寸一寸往下蹭,拐杖在碎石坡上打滑,好几次差点摔下去。每走几步,她就得停下来喘口气,头越来越晕,额头上的伤口虽然不流血了,可钝痛一阵阵的,跟着心跳一起敲打着颅骨。

她只能贴着崖壁走,虽然绕远路,可阴影能遮着点身子。月光时明时暗,云层飘过来,山里就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林招娣反而觉得踏实——这样就不容易被人看见了。

“嗷呜——”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还夹杂着男人的吆喝声。林招娣心里一紧,是林德发把看家狗也放出来了!她赶紧加快速度,拐杖在石头上划出刺耳的声音,听得她自己都心慌。

“太响了!”她赶紧停下,改用单腿跳,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只用前脚掌着地,尽量轻一点。可这样太费体力了,跳了没二十步,她就觉得肺要炸开了,喉咙里全是血腥味。

实在撑不住了,她靠在一棵老松树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眼睛却没闲着,盯着山下的村庄。黑暗中的林家村跟头蛰伏的巨兽似的,只有零星几点灯火,那是熬夜等消息的人家。她的目光在村东头逡巡,很快就找到了那棵老槐树——月光刚好从云缝里漏出来,照亮了它巨大的树冠,跟个大伞似的,在黑夜里特别显眼。

要到槐树那儿,得穿过一片稻田。稻田里灌满了水,月光照在上面亮晶晶的,连个藏身的地方都没有,要是直接穿过去,跟活靶子没区别。林招娣仔细看了看地形,发现稻田边上有一条废弃的水渠,长满了芦苇和杂草,正好从山脚通到村边,经过槐树附近。

“就走水渠!”

她咬咬牙,撑着拐杖继续往下走。坡越来越缓,她的速度也快了点,可体力已经到了极限,眼前开始冒金星,那是低血糖和失血的征兆。她使劲掐着虎口,指甲嵌进肉里,留下深深的月牙痕——这是上一世养成的习惯,痛能让人保持清醒。

终于到了山脚。水渠就在前面十丈远的地方,渠岸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林招娣环顾四周,没看见人影,赶紧扔掉拐杖,趴在地上,用胳膊和左腿使劲,一点点往水渠爬。泥土湿漉漉的,在她身下拖出一道痕迹,她顾不上那么多,只要能躲进草丛就行。

杂草的叶子划过脸颊,留下一道道细小的血痕。她爬进水渠,整个人都埋进了草丛里,这才敢停下来喘气。渠底是的,只有边缘有点积水,她的眼皮越来越沉,好几次差点栽进水里,只能又一次咬破舌尖,硬撑着。

她握紧怀里的布条,开始沿着水渠往槐树的方向爬。渠底全是碎石,硌得手肘和膝盖生疼,杂草的茎老是绊手绊脚,窸窸窣窣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特别明显。每爬一段,她就停下来听听动静,只有虫鸣和远处隐约的狗吠,暂时安全。

不知道爬了多久,时间好像被无限拉长了。当她从草叶缝隙里看到那棵粗壮的槐树树时,眼泪差点掉下来——她到了!

林招娣趴在渠边,仔细听了半天,周围静悄悄的,连虫鸣都少了。月光正好,把槐树的影子投在地上,枝桠交错,跟鬼爪似的。她等了一会儿,直到云层遮住月光,才赶紧从水渠里爬出来,快速滚到树后,背靠着粗糙的树皮,大口大口地喘气。

树洞就在离地三尺多的地方,是早年雷击留下的伤疤。她踮起脚,伸手探进去,里面塞满了枯叶、苔藓,还有些不知名动物的巢残骸。她耐心地把这些东西清理出来,手指在黑暗中摸索,洞比她想象的深,整个小臂都伸进去了,才摸到了底部。

可底部不是空的,是碎石!有人用石头把树洞给堵上了!

林招娣心里一沉,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她赶紧一块一块地往外掏石头,那些石头大小不一,边缘都很尖锐,她的手很快就被划得鲜血淋漓,可她不敢停——天快亮了,时间不多了。

终于,最后一块石头被掏了出来。树洞底部露出湿的泥土,林招娣把布条卷成细条,小心翼翼地塞进最深处,然后又把石头一块块填回去,最上面覆上枯叶和苔藓,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做完这一切,她再也撑不住了,顺着树滑坐在地上,仰头看着树冠缝隙里漏下的天光。东方已经泛起鱼肚白,晨星也变得黯淡,再过半个时辰,天就亮了。

她挣扎着想站起来,可双腿像灌了铅似的,完全不听使唤。试了两次,都摔了回去,眼前发黑,耳朵里嗡嗡作响。

就在这时,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从头顶的土坡上传来,不止一个人!

林招娣瞬间僵住,大气都不敢喘,赶紧缩到树交错的阴影里,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

“妈的,找了一夜,连个鬼影都没见!”粗哑的声音传来,是林德发!

“大伯,那小贱人会不会已经跑出山了?”另一个年轻点的声音问道。

“跑?她一个瘸腿的小丫头,能跑哪去?”林德发的声音越来越近,带着怒气,“肯定还藏在山里哪个旮旯!继续搜!天亮之前,必须给我找出来!”

脚步声停在了土坡上方,离槐树不到十丈远。林招娣能看到坡上晃动的人影,至少三个人,手里举着松明火把,火光刺眼。

“要不去老槐树那边看看?”那个年轻声音又说,“那边树洞多,说不定藏在那儿了。”

“看个屁!”林德发一口打断他,“那丫头精着呢,借她个胆子也不敢往村里躲!肯定往西边跑了,那边岩洞多,去那边搜!”

脚步声再次响起,慢慢远去,火光也渐渐消失在视野里。

林招娣还保持着蜷缩的姿势,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吐出憋在口的那口气,后背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冰凉地贴在身上。

她靠着树,一点点站起来,拖着伤腿,重新钻进了水渠的草丛里。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安全,林德发以为她往深山跑了,她偏要留在村里,留在他的眼皮底下。

黎明前的风带着凉意,吹了她额头的冷汗。林招娣躲进了村边一处废弃的土窑里,透过砖缝,能看到村道上渐渐有了人影——早起下地的村民,挑水的妇人,还有那些在村口徘徊、眼神四处张望的男人,一看就是林德发的人。

她蜷缩在土窑最深处,从怀里掏出那本笔记,就着越来越亮的天光,又翻了一遍。除了刚才破译的那行密文,里面还有很多看不懂的符号、期和地名,这本不是普通的笔记,是娘留下的密码本。而她,才刚刚破译了第一页。

林招娣合上笔记,闭上眼睛。手腕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脚踝肿得没一点好转,饥饿和渴像两只手,死死掐着她的喉咙。可她的眼神却异常清明,比任何时候都要坚定。

被动逃跑的子结束了。

从现在起,她要知道娘留下的到底是什么,要知道自己是谁,要弄清楚七年前那个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而这一切,都要从三天后的七月十五开始。

土窑外的人声越来越近,好像有人朝着这边走来了。

林招娣屏住呼吸,把身体埋得更深,躲进了阴影里。

小说《都说她是赔钱货七大佬抢着认我当》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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