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肉块放在冷水盆里泡了泡,滤掉血水,又用酱油和调料喂了半个钟头,下到锅里煎炒。
煎炒用的是胡麻油,俗称胡油。
那时那地的农村人,每家每户都要在自留地里种一片胡麻,成熟后,打下籽,背到附近的油坊里榨成油,接济猪肉吃完那段寡淡的日子。
胡油的味道很浓,倒进锅里热起来,屋里屋外都能闻到味儿,久久不散;一盘又酸又咸的烂腌菜,滴几滴胡油进去,就会变成香喷喷的美味了。
肉块煎炒得变了色,变了形状,再放些土豆进去,加上水,盖上锅盖,开始炖。
李玉花这是第一次炖刺猬肉,不知道炖多长时间合适,炖一会儿,她就揭开锅盖,夹起一块肉,用牙咬咬软硬。
她每次咬完肉,都要喝口水漱漱口,有时还要干呕两声。
徐振华担心地问:“是不是肉不好吃?”
李玉花说:“没尝见味儿,但嘴里就是不舒服。”
李玉花在炖肉的时候,全家人都围着炉台,诚惶诚恐地站着,脸上都是一副庄严的表情,仿佛在进行着一场盛大的祭祀。
刺猬肉总算炖熟了。
铲出来,连同土豆,装了一大钵子。
酱油倒得多了,黑黢黢的,光凭看,确实不好分辨是什么肉,闻着还挺香。
在炖肉的中途,李玉花尝了几次,但只是咬了咬软硬,并没下咽,这时用筷子夹起一小块肉来,正要往嘴里塞,犹豫了,扫视了一圈家人,最后把筷子朝向徐五仙:“爹,你走南闯北,吃过的东西比我们多,尝尝看像不像兔子肉。”
徐五仙耸动了一个喉结,吞咽了一下口水,吧咂了两下嘴,似是馋了,又似有点恶心。
他摆摆手:“我这几天闹肚子,不敢吃肉,你们尝吧,吃着香就行,别管它是什么肉。”
李玉花把肉举起来,问:“你们谁吃?”
或是因为在本地人的认识里,刺猬肉不能吃吧;或是之前被剥了皮的刺猬太像老鼠了吧,纵是几个月不见肉味的一家人,却谁也不想当第一个吃刺猬肉的人。
李玉花把肉举向徐振华,徐振华吸了口气,转动目光看了一遍家人,最后把目光停留在徐金凤的身上,努努下巴:“金凤,来,尝一尝!”
自知是“罪人”的徐金凤,在这几个月来,受尽了父母和爷爷的冷眼嫌弃,这时听到父亲叫她,竟有点受宠若惊,嗯了一声,忙不迭地跑到李玉花面前。
看得出来,她也不想吃,眼睛中流露出抗拒的神色,但为了救弟弟,她还是张开了嘴,李玉花手里的筷子往前一送,肉便进了她的嘴里。
金凤起先慢慢地蠕动着牙齿,眉头紧皱,似乎在极力克制着要吐出来,渐而加快了嚼动速度,眉头也舒展开来,伸手进嘴里,揪出一根细骨头。
李玉花问:“好吃吗?”
金凤将肉咽下去,开心地笑了,点头说:“好吃的,比猪肉香!弟弟有救了!”
除了母亲,大概就数她最迫切救弟弟的命了,弟弟救不活,她就永远是罪人。
李玉花貌似不信,带着狐疑的神色又从钵子里夹起一小块肉,放进自己嘴里。
她的表情变化和金凤一样,起先也是有点抗拒,嚼了几下,便吃得津津有味,频频点头赞美:“嗯,确实比猪肉香!”
直到咽下去,眼睛中就放出光来,仿佛看到儿子已经活蹦乱跳了。
徐振华问:“怎样?”
李玉花又夹起一小块肉吃进嘴里,认真地描述道:“肉很细,很滑,还很有嚼劲,嗯,不错不错……就是带着点土腥气,倒是不太重,不细品吃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