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我告诉了刘姐。
她没有说“怎么可能”,也没有说“你确定吗”。
她说:“你想怎么办?”
“我还不知道。”
“你想好了告诉我。不管什么决定我都支持。”
就这一句。
后来是她介绍了吴律师。
吴律师看了我整理的材料,看了二十分钟,抬头说了一句话:
“这个婚姻里,他是负资产。”
意思是——如果逐笔算账,他不但没有往这个家里投过钱,他还倒欠这个家的。
“房子你的,房贷你还的,装修你出的,孩子你养的。他的工资花在哪了?”
“另一个女人。”
“证据有吗?”
我把那个文件夹拿给她看。
“2024装修参考”。
她翻了十分钟。
合上电脑。
“赵女士,你比百分之九十的来访者都准备充分。”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我说,“如果正常离婚——他能分走多少?”
“房子共同财产,哪怕你出了大部分钱,法院一般判五五或者六四。也就是说,他至少能拿走四成。”
“他往家里一分钱没出。”
“法律不看这个。法律看房产证上有没有他的名字。”
我没说话。
“所以你抵押了房子。”她看着我。
“三百万。”
“这笔贷款——因为是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他也要承担一半。”
“我知道。”
“你不只是拿走了钱,你还给他留了一笔债。”
“我拿走的比我投入的少。这不叫拿走。这叫取回。”
吴律师看着我,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说:“我接这个案子。”
6.
时间回到三个月前。
七月底的一个周六。
我带孩子去钱志国老家看望他妈。
孙桂兰那天心情不错,了一只鸡,炖了汤。
吃饭的时候她接了个电话。看了一眼来电人,起身去了阳台。
“知道了,你别打了,她在这呢。”
声音不大。
但我听到了。
她回来时,我问:“谁的电话?”
“卖保险的。”
她表情很自然。
那个“她”——是谁?
我当时没想明白。
后来我想明白了。
八月底,我去参加孩子学校的家长会。
回来的路上接到一个陌生号码。
“喂,请问是赵敏芝吗?”
“我是。”
“你好,我是翠湖花园的物业。您名下3栋1502的房子,上个月的物业费还没交,麻烦您——”
“什么?”
“3栋1502。您名下的。”
“我没有这套房子。”
“户主信息显示——哦,不好意思,户主是钱志国,您是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系人?”
“对,登记信息上的。”
我挂了电话。
滨江路167号,翠湖花园。3栋1502。
他不是租的。
他买的。
他用什么钱买的?
我查了。
那套房子是二手房,总价87万,贷款60万,首付27万。
首付27万——从他妈那张卡里出的。
他妈。
孙桂兰。
她那个电话。“知道了,你别打了,她在这呢。”
“她”是我。
那通电话是钱志国打的。他在确认我在不在他妈那儿,好决定要不要去滨江路。
他妈不只是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