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件事。
我去了翡翠湾。
3栋1202。
门口的快递单还在。
我没有进去。
我只是站在走廊里,拍了一张照片。
门上贴着一个小装饰。
一对木质情侣挂件。
上面刻着:“远&薇。”
我拍完,转身走了。
走到车里,把照片存进加密相册。
然后把所有证据——聊天截图、转账记录、房产文件、出差与请假对比表、三亚照片——全部备份了三份。
一份在手机里。
一份在U盘里。
一份发给了陈律师。
我坐在车里,看着翡翠湾小区的大门。
那套房子,用我的积蓄首付,用我的名字登记,用我们的共同账户还贷。
林薇在里面住了两年。
周远在里面过了无数个“出差”的夜晚。
我从来没踏进去过一步。
很好。
我也不需要进去了。
周三见。
7.
周二。
最后的准备。
我回公司正常上班。
路过周远的办公室,他正在里面对着电脑排练报告。
林薇坐在外面的助理位上。
看到我,她站起来,笑了。
“晚姐!好久没见你来这层了。”
“来拿个文件。”
“需要帮忙吗?”
“不用。”
我看着她。
她妆化得很精致。指甲是新做的,淡粉色。
手腕上带着一条细细的银手链。
我认识那条链子。
去年我过生,周远问我:“你喜欢银的还是金的?”
我说银的。
他给了我一条金的。
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