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遗弃你了!”陈秀兰尖声喊道,她已经顾不上装可怜了,脸上只剩下被戳穿后的色厉内荏。
“有没有,法庭上见分晓。”我不再看她,转向陆铭川,“陆律,我们走吧。该说的我都说完了。”
陆铭川点点头,眼中带着赞赏。他再次护着我,穿过人群,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接下来的几天,媒体对这起“金牌律师被生母控诉,反提遗弃罪”的案件进行了铺天盖地的报道。社会舆论分为两派,一派谴责江泠月冷血无情,另一派则支持她依法维权,认为陈秀兰咎由自取。
我对此不以为意。口水仗永远比不上法律的铁证。
很快,陈秀兰果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我每月支付高额赡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她的理由是:她年迈多病,生活困顿,作为亲生女儿,我有赡养义务。
收到传票的那一刻,我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她真的以为,法律是任由她玩弄的儿戏吗?
法庭之上,肃穆庄严。我以被告律师的身份,站上了这个熟悉的舞台。对面,陈秀兰的代理律师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年轻律师,他试图打“亲情牌”,将陈秀兰描绘成一个被抛弃后又被女儿嫌弃的悲情母亲。
“……被告江泠月,在功成名就之后,却对生母不闻不问,甚至出言侮辱,这不仅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种裸的法律蔑视……”
我静静听着对方的陈词,不时翻阅着手中的资料。当对方律师慷慨激昂地陈述完毕,我才缓缓起身。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我的声音清晰而有力,“首先,我方对原告陈秀兰女士目前的生活困境表示‘同情’。”我特意加重了“同情”二字,语气中的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然而,同情归同情,法律归法律。赡养义务的履行,是建立在父母尽到抚养义务的基础之上。”我顿了顿,目光扫过陈秀兰煞白的脸,“我方将呈上证据,证明原告陈秀兰女士,在二十年前,曾对年仅五岁的被告江泠月,实施了严重的遗弃行为。”
我示意小顾,将厚厚一叠证据提交上去。里面包含了当年我被送到福利院的详细记录,有当时福利院的报案记录,有医生对我的身体检查报告,甚至还有一张模糊却能清晰辨认的,福利院门口监控拍下的,陈秀兰抱着我,然后将我放在门口,转身匆匆离去的照片。
当那张照片呈现在大屏幕上时,法庭内一片哗然。陈秀兰的代理律师猛地站起身,脸色铁青。陈秀兰本人则身体一晃,直接瘫坐在椅子上,嘴巴张合,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仿佛瞬间被抽去了所有的力气。
而我,就那样平静地看着她,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温度。二十年了,这场迟到的审判,终于来临。我的内心,没有复仇的,只有一种长久的、沉重的,终于得以松动的解脱。
这一刻,我不再是那个无助的五岁女孩,我是江泠月。我是法律的执剑人,也是我自己的救赎者。
第五章:往事回溯,冰山一角
法庭上的沉默持续了片刻,气氛凝重得几乎要凝固。陈秀兰的代理律师试图挽回局面,结结巴巴地提出异议,声称照片模糊,不能完全证明遗弃事实。但我的证据链远不止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