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种审视的,探究的目光。
我平静地与他对视,微微颔首,既不显得软弱,也不显得咄咄人。
法庭辩论结束后,是最后的陈述阶段。
姜峰站了起来,拿着稿子,声音颤抖地念着悔过书,说到最后,泣不成声:
“我对不起陈曦,对不起我的父母,我因为一时的贪念,犯下了大错,我愿意接受法律的任何惩罚,只求法官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姜岚则从头哭到尾,话都说不清楚,只是反复说着:“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他们的表演,在我看来,廉价又可笑。
短暂休庭后,法官回到了审判席。
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现在进行宣判。”
法官的声音,威严而冰冷,回荡在法庭的每一个角落。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姜峰、姜岚之行为,已构成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窃取财物数额高达六百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虽系犯罪未遂,但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家庭伦理,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关于辩护人提出的‘家庭’辩护意见,本院认为,亲属关系并非规避法律责任的挡箭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意见不予采纳。”
“关于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法官顿了顿,拿起那份文件,
“本院已充分注意到该情节。被害人的宽容态度值得肯定,亦可作为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但,法律的尊严不容挑衅,犯罪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王秀琴的脸上刚刚露出希望,又在法官接下来的话语中,瞬间凝固。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姜峰,犯罪,判处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姜岚,犯罪,判处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咚!”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
王秀琴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当场昏了过去。姜国栋也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瘫倒在椅子上。
姜峰和姜岚,则面如死灰,被法警戴上手铐,拖出了法庭。
从始至终,我看着他们,表情没有变化。
走出法院大门,雨已经停了。
乌云散去,一缕阳光穿透云层,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
我爸拍了拍我的肩膀,眼神里满是欣慰和心疼:“都过去了,闺女。”
我点点头,笑了。
是啊,都过去了。
我拿出手机,翻到通讯录里那个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却一直没有删除的名字——“姜峰”。
我按下了删除键,选择了“确认”。
从此,我的世界里,再也没有这个人。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一条新的好友申请。
头像是蓝天白云,名字叫“周逸”,是我在云南旅行时,在一家咖啡馆认识的摄影师。
验证信息很简单:“大理的天,又蓝了。”
我看着那行字,嘴角的笑意不自觉地扩大。
我点了“通过”。
我抬起头,看向远方,天空湛蓝如洗。
我知道,属于我的,崭新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10
法院的判决,像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的涟漪,却远比想象中要扩散得更广,更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