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
洛锦穿着吊带睡裙,头发随意披散,赤脚走到客厅中央,仰起脸对着监控说:“程晖,你给我滚过来。”
说完,她也不管程晖有没有在看监控,转身进卧室化妆换衣服。
一个小时后。
她换上一身米白色小香风套装,裙摆刚到膝盖上方,露出一双笔直白皙的长腿,脸上化着精致的淡妆,黑色长卷发用珍珠发夹半拢在脑后,手里是一个小巧的手包。
玄关处也在这时候响起解锁的声音。
程晖打开门,依旧是一身不起眼的黑衣黑裤,脸上没什么表情,目光落在精心打扮的洛锦身上时稍微停顿一下。
“你怎么了?”他问。
洛锦走到玄关处,一边换高跟鞋,一边将手包和车钥匙一起塞到程晖怀里:“陪我逛街。后天朋友过生,我要去给她挑一份礼物。”
程晖点头。
换了鞋,洛锦报出一个商场的名字,然后大步走向电梯。
程晖先将对方换鞋时乱蹬的拖鞋摆放整齐,然后再关门跟上步伐,手里拎着那个只有自己巴掌大小的女士手包,另一只手拿着车钥匙,两人下楼,走向停在公寓楼下的那辆白色小车。
程晖坐进驾驶座,调整座椅和后视镜后驶向商场。
他开车很稳,速度适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双手抓着方向盘就没松开过,背也挺得笔直,比教学视频还要标准。
见状,坐在副驾驶的洛锦小幅度扬了下唇,心说不当司机真是可惜。
二十分钟后,车子停进一家高档百货商场的地下停车场,两人乘电梯直达一层奢侈品珠宝专区。
明亮宽敞的店铺里陈列着各类首饰。
洛锦走向一个以独特设计著称的品牌柜台,目光在玻璃展柜间流连,程晖跟在紧紧跟在半步远的地方,眼睛始终没离开过洛锦。
洛锦看中一条设计简约却不失巧妙的镶钻锁骨链。
“小姐,您眼光真好,这是我们设计师的新款,常佩戴或者搭配小礼服都很出彩。”店员热情地取出,戴在模型上展示效果,目光转向站在洛锦身后始终沉默的程晖身上:“您女朋友戴着肯定特别好看。”
程晖点头表示认同。
店员说的那一长串话进了他的耳朵自动进行过滤,只剩下“您女朋友特别好看”八字。
闻言,洛锦纠正:“他不是。”
程晖转过头,看向洛锦的侧脸,困惑地问:“不是吗?为什么不是?”
店员脸上的笑容僵住,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接话。
洛锦用“我知道你脑子有问题,但你别在外面犯病”的眼神瞥一程晖,她没有回答这个愚蠢到降智的问题,直接从他手里拿过手包取出卡递给店员:“包起来吧。”
“好的,小姐。” 店员如释重负,赶紧接过卡去结账。
程晖站在原地,蹙着眉,似乎还在思考。
洛锦把卡放回手包,然后将包装精美的礼盒和手包塞给程晖,让对方拿着,踩着高跟鞋,先一步走出店铺。
走出一段距离,在四周相对安静没多少人的走廊拐角,洛锦停下脚步,转过身,双手环,抬眼看着跟在自己后面程晖,挑眉问:“谁说我是你女朋友?”
不可能是程晖自己臆想的。
以他这个简单到只有一筋的脑子,若是没人引导,本不会有强行给她戴上“女朋友”帽子的念头存在。
“搭档。”程晖一本正经地说:“她说,我是在谈恋爱。”
洛锦:“……”
好难啊。
用把钱学森力学手稿当课外书来看的脑子去思考小学生为什么会把数学题一加一的答案写成三,这辈子都想不明白。
一时间,洛锦竟然不知道是该吐槽那个神奇的搭档神奇的脑回路,还是该吐槽程晖这种“别人说我在谈恋爱那我就是在谈恋爱”的直线思维。
这两人的思路,她一个都理解不了。
转念一想,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纯粹的利益捆绑,最牢固、最难斩断的关系不就是感情吗?
用感情当“项圈”套住一个手为自己所用……似乎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
纤长卷翘的睫毛掩盖所有深处的算计,洛锦转了转眸子,抬头看着程晖那双安静等待答案的眼睛,拖长语调,声音里有一丝刻意的娇蛮:“好啊,也不是便可以。但是起码得有个像样的表白仪式吧?随随便便就认了,那我多没面子?”
“表白仪式?” 程晖重复一遍,眉头再次疑惑地皱起。
这个词超出他的理解范畴。
“什么意思?我不懂。”
“问你搭档呗,我看那人主意挺多的。”
“哦。”
等晚上回到自己住的地方,程晖第一次在没有任务的情况下联络搭档。
“表白仪式,怎么搞?”
听到这话,温颖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因为这四个字跟人如麻、冷血无情的shark毫不沾边,她以为是在一起后补的表白仪式。
“鲜花,礼物,烛光晚餐。”
…
第二天下午。
洛锦和朋友逛了会街,拎着购物袋回到公寓。
刚打开门,意料之中的饭菜香味扑鼻而来,混合馥郁的花香。
花香?
她疑惑地皱起鼻子,踏进玄关,看到客厅中央那片鲜艳夺目的红玫瑰,整整999朵,灯光下,非但没有带来浪漫感,反而透出一种暴发户式的老旧土气。
最讨厌的就是红玫瑰,每个异性追求者送的都是千篇一律的红玫瑰,一点新花样都没有,像是受过培训一样。
嘴角不受控制地抽搐一下,洛锦放下书包,目光缓缓移开。
餐桌中央摆着一个看起来还算精致的黑丝绒礼盒,而盒子旁边赫然立着两正在燃烧的白蜡烛,细细长长的普通家用款。
没有烛台。
蜡烛就那么被融化的烛液固定在桌面上,旁边摆着碗筷和两盘已经出锅的菜,一眼看去,像是在祭拜谁……
厨房方向传来滋啦滋啦的炒菜声和抽油烟机沉闷的轰鸣,程晖正在灶台前忙碌,系着围裙,身上穿的是深色夹克外套和口袋特别多的工装裤。
洛锦站在原地,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感觉太阳突突直跳。
后悔到像一巴掌扇死昨天的自己。
她就不该对程晖这种情商倒欠二百五、审美水平为负、执行方式简单粗暴到令人发指的呆瓜抱有任何关于“浪漫”或“仪式感”的期待!
这哪里是什么表白仪式?
分明是灾难现场!
洛锦将购物袋放在玄关柜上面,木着走到餐桌边,拔掉那两可笑的白蜡烛扔进垃圾桶,伸手拿起唯一看起来还算正常的礼盒。
里面是一款种水极好的翡翠玉镯。
圈口大小正合适,她抹了点护手霜,戴上镯子。
玉镯是真货,价值不菲,虽然她对珠宝玉石不感兴趣,但从小到大收到的礼物多了,自然分得假。
满腔无语因为这份恰到好处的贵重礼物稍微平息一丝丝。
厨房里的声响停下来,程晖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蒜蓉排骨走出来,将菜放到餐桌上后继续去炒最后一道清炒时蔬。
洛锦晃了晃手腕:“这个玉镯不便宜吧?你还剩多少存款?”
程晖回头说:“五百美元。”
搭档推荐的珠宝商,这款玉镯是所谓的“镇店之宝”,他不懂好坏,只知道买贵的总归不会出错。
洛锦喉咙有点发紧。
这个男人笨拙迟钝又过分真诚。
等最后一道菜端上桌,两人沉默地吃完这顿“烛光晚餐”。
饭菜味道依旧好到挑不出任何毛病,程晖的厨艺是洛锦少数不会挑剔的地方。
洛锦安静地吃着,偶尔抬眼看看坐在对面埋头认真吃饭的程晖,又看看自己手腕上的翡翠玉镯。
算了。
礼物收到了,心意也表达了。
虽然过程惨不忍睹,但结果勉强能够接受,不算太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