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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睁眼时,我的身体轻飘飘的。
我飘在空中,看着地上那具扭曲的形体。
半边脸紧贴着冰冷的水泥地,烧伤的疤痕在晨光下狰狞可怖。
衣服掀起一角,露出布满旧伤的腰侧。
原来这五年,女儿每天面对的是这样的我。
她才二十三岁。
真是难为她了。
我飘得更高了些,来到城市上空。
公园里,老人们在打太极,孩子们在奔跑。
这个世界,我很久没有好好看过了。
最后一次看见完整的天空,是在二十五年前。
那时我穿着白衫蓝裙,手里捧着济慈的诗集,同学说我是“未来的外交官”。
直到那个暑假,梦碎了。
被卖进山里后,其实我跑过几次。
男人喝醉了,睡死在炕上。
我跑出村子,沿着山路狂奔,看见远处城镇的灯火。
然后我停下了。
我想起屋里刚满月的女婴。
我跑了,她怎么办?
那个醉鬼会给她喂米汤,还是任由她哭到断气?
我站在岔路口,看着近在咫尺的自由,转身又走回山里。
代价是被铁锹打断左腿。
后来所有的“算了”,都是因为舍不得她。
我认命了。
直到那天夜里,我听见男人在电话里说:
“三万块,女娃养到十八够本了,王老五催得急……”
那一刻,我必须带她走。
哪怕这次会死。
我的灵魂不受控制地飘动,穿过街道高楼,停在一栋写字楼的窗前。
我看到了女儿。
她坐在靠窗的工位上,背挺得笔直。
她对着耳麦用流利的英语交谈,眉眼专注锐利。
这才是她该有的样子。
我的选择是对的。
我不该继续把她困在身边。
一个妆容精致的女同事路过,瞥见她桌上的英国申请表,嘴角勾起一个轻蔑的笑:
“呦,沈晚星,还在纠结这个呢?”
“要我说啊,有些机会,不是你的就别强求。家里有个那样的妈,你走得开吗?”
女儿的手指蜷缩起来,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女同事凑近了些,压低声音:
“我听说你妈那张脸……哎,算了。你天天对着,也不容易。”
“既然你没这个命,那这机会,我就替你收下了。”
说完,她拍拍女儿的肩膀,转身走了。
我冲到女人面前,我想揪住她的衣领,告诉她女儿有多优秀。
可我的手,只是徒劳地穿过她精心打理的卷发。
我是个保护不了女儿的死人。
我飘回女儿身边,想擦去她脸上的泪。
“宝贝,别听她的。你去吧,妈不耽误你了,真的。”
她听不见。
她盯着那份表许久,拉开抽屉放了进去。
在抽屉合上的那一瞬,我看见了里面的一个小小相框。
照片里,是刚搬进新家那天的我们。
她推着我的轮椅,两个人对着镜头,笑得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我的眼眶一阵滚烫。
从那个吃人的山沟里逃出来后,我的父母早已在寻找和绝望中相继离世。
是女儿一边读书一边打三份工,撑起了这个家。
我什么都给不了她。
我唯一能做的有用的事,就是靠着二十五年前背下的单词和语法,听懂了她那句用英语诉说的心里话。
女儿,这是妈唯一能帮你的事了。